根据《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对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等14家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现将评审拟定结论公示如下: 医院名称 | 申请评审等级 | 评审结论 |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 | 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 合格 | 鹿城区人民医院 | 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 合格 | 温州市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 | 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 合格 | 乐清市第五人民医院 | 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 合格 | 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 | 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 合格 |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 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 合格 | 温州建国医院 | 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 合格 | 平阳长庚怡宁医院 | 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 合格 | 瑞安市第五人民医院 | 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 | 合格 | 乐清康宁医院 | 二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 | 合格 | 乐清凤凰医院 | 二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 | 合格 | 永嘉康宁医院 | 二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 | 合格 | 平阳康宁医院 | 二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 | 合格 | 苍南康宁医院 | 二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 | 合格 |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8日到12月14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处室: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电话:0577-88580511、88996510 通信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市行政大楼18号楼612室 邮政编码:3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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