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92/2023-00011 | ||
组配分类 | 部门人事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2-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2021-2022年温州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拟推荐对象的补充公示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对2021-2022年温州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行政奖励。现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前期推荐基础上补充2人作为个人三等功拟推荐对象: 黄悌敏 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府办党组成员; 郑德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与法规处处长。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7日至2月14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 市纪委市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88580160 88580519 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0号 邮政编码:325000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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