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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首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 2023-04-04 16:17:0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点击: 字号:[ ]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的通知》(浙卫发〔2022〕23 号)有关要求,按照区、县(市)自评申报、市级初评推荐的程序,对申报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进行初评,拟确定下列4个单位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

瓯海区、永嘉县

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平阳养和医院(平阳养和医院有限公司)、瑞安市阁巷养老服务中心(瑞安市阁巷养老服务中心医务室) 

公示时间:2023年4月4日至4月11日。

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系电话:0577-88580296

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0号市行政大楼

邮政编码:3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