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直属各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陶惜丹同志任温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四级调研员,免去其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处长职务、四级调研员职级; 黄展虬同志任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温州市计划生育协会秘书处处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潘李云同志任温州市计划生育协会秘书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孙建白同志任温州市计划生育协会秘书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维吾同志任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级主任科员; 孙云同志任中共温州市中医院(市气功疗养院)委员会副书记、温州市中医院(市气功疗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潘伟同志任温州市市级公办医院管理中心基本建设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薛思源同志任中共温州市中心医院(市肿瘤医院)委员会委员; 徐迈宇同志任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程斌同志任中共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委员会委员、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大勇同志任中共温州市中心血站总支部委员会委员、温州市中心血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宋碧霞同志的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信息与财务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张琼同志的中共温州市中心血站总支部委员会委员、温州市中心血站副站长职务。
中共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温卫党〔2023〕3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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