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城市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温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托育机构建设和设置工作,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鼓励和促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发展,特制定《温州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级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9月30日前反馈至市卫健委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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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温州市托育机构普惠认定及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起草说明.wps20230830联合发文《温州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级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