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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卫生监督所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会
时间:2024-01-30 11:03:01 来源: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点击:108 字号:[ ]

行政复议作为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定机制,利用其方便群众、快捷高效、方式灵活等优势,成为化解行政争议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日前,瑞安市卫生监督所召开专题培训会。培训会邀请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共瑞安市委法律顾问、瑞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律师杨建崇授课。

会上杨建崇律师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重点对行政复议法修订的背景、亮点、意义以及行政机关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解读。从“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复议职责,扩大行政复议范围,优化行政复议前置范围,增加行政机关转送复议申请,重视答复期限”五个方面对行政机关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详细讲解。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及作出决定等程序,并强化了行政复议监督体系,有助于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作为一线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卫生健康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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