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委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温州和平整形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薛志辉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诊疗科目 核准变更后诊疗科目: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门诊);整形外科专业 /眼科(门诊) /口腔科(门诊,不含口腔种植专业) /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变更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9日 特此公告。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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