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新利好:简化备案流程,助推高质量发展 |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4号)文件要求,浙江省自12月14日起取消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公示环节,大大缩短了备案周期,简化了备案流程,使企标备案更加便捷、高效,助推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企业可直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备案申请(备案系统中企业客户端登录口维持不变)。备案所需资料【与原公示环节资料基本一致】:(1)备案编制说明;(2)浙江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表;(3)营业执照扫描件;(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5)其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还需提供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批件或备案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