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温州市拟申报名单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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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统计报送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信息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4〕84号)要求,将开展无偿献血表彰的申报工作。 一、拟申报查询及确认 为更好地服务献血者,便捷进行申报查询和确认工作,本次申报工作,在微信的“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中(微信搜索“全国电子献血证“),新增推出了“表彰申报”和“表彰查询”两大功能。 通过“表彰申报”功能,献血者可以查询是否在本次拟申报名单中。 如在本次拟申报名单中,献血者可以自行选择申报地所在的采供血机构(2022-2023表彰年度内,有捐献记录的采供血机构均可选择)和领取证书类型(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 如不在本次拟申报名单中,将提示“您未获得2022-2023年度预表彰奖项”。 如对拟申报或获奖情况有疑义的,可以联系献血所在地采供血机构,或通过“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中的“意见建议与反馈”功能,选择相应采供血机构,线上反馈。 通过“表彰查询”功能,献血者可以查询本人曾荣获过的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奖项。 具有防伪功能的电子表彰证书功能也同步上线,献血者可以点击查看电子表彰证书,长按可以下载分享(目前暂只提供2020-2021表彰年度及之后的奉献奖金、银、铜奖电子证书)。 二、温州地区拟申报名单公示 温州地区符合申报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名单现公示如下:2022-2023年度,温州地区共有3111名献血者拟申报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其中终身荣誉奖75名、金奖719名、银奖615名、铜奖1702名,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4月26日。 关于2022-2023年度 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拟申报名单的公示 (温州地区) 终身荣誉奖 金奖 银奖 铜奖 对温州地区拟申报名单有疑义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表彰咨询热线: 0577-55581177, 0577-55582859。 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线上反馈: 通过支付宝或微信的全国或浙江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中的“意见建议”功能,选择“其他意见反馈”一栏,在“意见建议”中标明“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进行反馈。 三、申报相关事项告知 1、如献血记录或历史表彰记录存在错误导致未能准确申报的,献血者可通过“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中的“意见建议”功能,提交相关材料,并与申报地采供血机构联系。 2、对于有多地献血记录的献血者,默认将由表彰年度(2022-2023年度)内最后一次献血所在地的采供血机构进行申报。献血者也可以通过前述的“表彰申报”功能,选择表彰年度内的任意献血地进行申报。 3、本次表彰工作中,部队献血相关数据将统一由总后卫生部进行提供,该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如需补充部队献血记录才能符合表彰申报标准的献血者,请等待后续通知。 4、评奖标准及献血次数折算方法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的规定: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 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四)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 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公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 四、常见问题答疑 1、终身荣誉奖如何评比? 无偿献血终身荣誉奖为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将获评终身荣誉奖,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终身荣誉奖获评后,仍然可以评比其他奖项(本表彰年度前已获2次金奖,本表彰年度又满足金奖评选条件的,将同时评选金奖和终身荣誉奖。) 2、为什么会有献血量达到了但未能获评相应奖项的情况? 曾获得过表彰的献血者,本次申报时,申报奖项必须大于上次申报奖项(金奖>银奖>铜奖),才能进行申报。曾获得过金奖的献血者,在本次申报时,表彰的献血总次数需减去40*N(N为获得金奖次数),再进行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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