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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医学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应用效果评价的通知
时间: 2024-04-02 10:07:5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点击: 字号:[ ]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人工智能+”的工作部署,推进医疗健康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深度,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共同开展2024年医学人工智能应用效果评价工作,围绕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梳理现阶段应用效果,为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参考目录。

一、评价范围及规模

(一)评价范围:1)重点围绕心血管、眼科、胸部、骨骼及神经系统疾病,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形成的人工智能产品和解决方案;2)重点围绕影像分析及报告生成等场景,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形成的大模型产品和解决方案。

(二)本次评价规模不低于30个产品及解决方案,截至申报日期后申报产品未达到最低规模将取消本次评价或更改评价标准。

二、评价方式

(一)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申报产品及解决方案的疾病领域,提供对应的脱敏影像数据进行评价。

(二)中国信通院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围绕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专业性及相关性等方面评价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应用落地效果。同时关注信息安全、服务保障及个性化部署等方面,分析归纳综合能力。

(三)各申报企业自备算法,通过主办方提供的评价数据集进行现场验证。

三、工作流程

(一)3月28日-4月7日,相关企事业单位填报《2024医学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应用效果评价申报表》,发送至caijianfei@caict.ac.cn、wangzhao1@caict.ac.cn,并同步抄送至867578906@qq.com。

(二)4月8日-5月12日,统计评价产品及解决方案报名情况并进行初筛,对通过初筛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将组织专家开展现场验证及评价工作,本次验证及评价工作将视情况收取一定费用。

(三)5月13日-5月18日,在“瓯江论数 数安中国”2024数据安全发展大会上发布2024医学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应用效果评价清单及能力象限。

四、优惠政策

参与本次评价的申报企业在温医疗影像数据交易按档次进行数据优惠政策。

五、隐私策略

申报本次评价企业视为同意读取相关算法能力,同意本次活动主办方向社会发布相关产品评价结果,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数据隐私安全。

六、联系方式

温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陈金炎  15158481771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王钊  15010394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