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直属各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需要,经委党委研究决定: 建立中共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撤销原中共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会、原中共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原中共温州市卫生监督所支部委员会。 陈精益任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党委委员、书记; 余向华任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林冠恺任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党委委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献丹任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建芬任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党委委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洁任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党委委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镭任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党委委员(保留副科长级); 石菁任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党委委员、三级主任科员(保留副科长级); 余立任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二级主任科员; 陈精益、林冠恺、林献丹、潘建芬、吴洁、陈镭、石菁、余立、陈晟等的原任职务、职级同时免去,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中共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温卫党〔2024〕1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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