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消毒产品无中文标签, 警惕选购! |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位于乐清市北白象镇的温州某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电商平台上(店铺名称:某某家居日用品专营店)销售一款无中文标签的日本进口消毒产品”。执法人员接报后立即前往现场核查,但现场并未发现该消毒产品和存放商品的仓库。 通过比对、指认、翻译等方式查明:温州某某电子商务公司在2023年1月1日—13日期间通过电商平台销售无中文标签、无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消毒产品共130份,销售金额合计1089.53元。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对温州某某电子商务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行政处罚。温州某某电子商务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并缴纳了罚款,本案顺利结案。 普法课堂 问:进口消毒产品,可以没有中文标签吗? 答:不可以!必须有中文标识,如有外文标识的,其展示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第三条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关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应采用中文标识,如有外文标识的,其展示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问:消毒产品的生产、进口企业应做到哪些内容? 答:生产、进口消毒产品的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经营活动。 《消毒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生产、进口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以下简称新消毒产品)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生产、进口新消毒产品外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中的抗(抑)菌制剂,生产、进口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产品上市时要将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向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应当按照规定要求提供材料。 问: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该类产品质量合格吗? 答:根据《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分为三类。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属于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卫生规范要求或卫生质量不合格。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卫生规范要求或卫生质量不合格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或《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进行处理:(一)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 问: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可能受到什么处罚? 答: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对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 《消毒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消毒产品:(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三条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消毒产品,如消毒剂、抗(抑)菌剂、纸巾等,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应用,与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消毒产品若卫生质量不合格,会给使用者的健康带来安全隐患。因此,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消毒产品时应擦亮眼睛,选择正规合格的消毒产品,同时消费者也可登录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产品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