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直属各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组建妇幼保健院等改革工作需要,经委党委研究,决定: 建立中共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中共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阮国模任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委员、书记; 李家仁任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胡建锋任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委员、副书记,温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红萍任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常务副院长; 陈婕任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委员、温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林颖任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委员、温州市妇幼保健院正科级专员; 胡昊任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委员,中共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 周玉润任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委员、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陈新国任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委员、温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雪良任温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姚晓秋任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委员(保留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副科长级); 戴笑韫任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总会计师; 王欣保留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副科长级。 不再保留中共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委员会、中共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女儿童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温州市健康妇幼指导中心委员会、中共温州市健康妇幼指导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原任的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女儿童医院)纪委书记、委员,温州市健康妇幼指导中心委员会党委书记、委员,温州市健康妇幼指导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女儿童医院)院长、副院长,温州市健康妇幼指导中心副主任,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总会计师等职务同时免去,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中共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温卫党〔2024〕28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