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温州市直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面向普通高校选聘优秀毕业生浙江中医药大学专场入围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三)予以公布。
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并同时提供相关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由各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落实。除特殊情况外,不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地点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附件:温州市直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面向普通高校选聘优秀毕业生浙江中医药大学专场入围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三)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