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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工作机制研究的采购公告
时间:2024-09-03 09:04:55 来源:温州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点击: 字号:[ ]

因业务开展需要,我中心需要对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工作机制进行研究,总预算不超过11万元。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研究目标

结合各地实际,完善、细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工作机制,推进疾控监督员相关制度落实落地。大胆尝试、实践创新,探索研究浙江特色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工作机制,着力在疾控监督员的派出机制、培训考核、激励 保障、效能提升、结果应用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总结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疾控监督员新机制、新模式。

二、研究内容

本项目着力于疾控监督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及专家团队建设等机制,研究疾控监督员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围绕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研究推动医防协同、医防融合。

三、研究方法

(一)深入调研,明确问题和需求。通过会议座谈、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全面剖析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存在的问题,收集各方的建议和意见,明确问题和需求。

(二)专家讨论,形成方案框架。开展内部研讨,对前期调研成果进行梳理与总结,明确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重点、特色和创新方向。组织召开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工作机制研究讨论会,邀请各领域专家,研究讨论疾控监督员工作机制,形成方案框架,确定专兼职疾控监督员选派及培训方案。

(三)评估总结。利用现场培训、座谈、网络调查等方式,征求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对试点完善后机制的评价及意见。依据评价和意见进行调整,形成系统化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工作机制。

四、第三方机构资质要求

▲具有营业执照。

五、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除政策调整因素外,合同期内投标价不能调整。

     2.本次采购技术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研,组织论证会、资料印刷,配备服务人员,售后服务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二)服务时间要求

本项目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可根据采购人现场工作进度延后,服务内容和每次服务的要求不变。

(三)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100%付款。如乙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研究服务,根据已经完成的工作量结算。

(四)验收要求

     1.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时按约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并于服务周期内按要求提供《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工作机制研究报告》。

     2.如验收未通过,甲方将按合同约定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合同要求的,将按验收不通过处理。

六、报价须知

(一)报价截止日期:2024年9月13日 下午 5:30。

(二)供应商可以选择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报价。

(三)最终成交由我中心择优选择。

七、报价文件递交说明

(一)报价文件的组成(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报价文件封面;

     2.报价一览表(单价、数量、总价);

     3.资质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

          (3)项目实施方案;

八、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

材料邮寄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新城大道41号710办公室

电子邮箱:120978996@qq.com

联系人:陈克                        电话、传真:55597822

医疗卫生监督处:吴道锐       电话:56611065

纪检监察室:郑文力              电话:55597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