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整合组建温州市妇幼保健院的批复》(温市编﹝2024﹞33号),将温州市健康妇幼指导中心(温州市妇幼保健所)与温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整合组建温州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妇女儿童健康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负责妇女儿童相关疾病的临床诊疗、急危重症、疑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等工作;负责全市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指导。现申请对“温州市妇女儿童医院”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注销后,由温州市妇幼保健院(温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若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电话联系0577-88306617,并提出书面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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