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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非急救转运工作收费标准的公示
时间: 2025-03-21 18:10:39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字号:[ ]

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1号)和省卫健委《浙江省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2024年重点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统筹利用区域资源,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非急救转运服务行为,增加非急救转运服务供给,规范非急救转运经营服务行为,提升人民群众对非急救运服务的满意度。现将温州市急救中心非急救转运工作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3月27日。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及相关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77-55581287。

序号收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
计价单位(元)备注
1温州市域内转运服务
计价说明:
1.收费按服务内容累计收取;
2.里程按上车地至目的地距离计算;
3.高速通行费、过路费、过桥费另收;
1.转运费:起步价240元(5公里内),5公里以外部分加收16元/公里;
2.呼吸机租赁费:200元 ;                 
3.搬抬服务:1层至3层(含电梯房)50元,3层以上100元。(需患方一同协助,我方提供相应服务人员)

1.配备转运工作人员2名;

2.杭州中心城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余杭、临平、钱塘、富阳、临安;                      

3.上海中心城区指黄浦区、静安区、徐汇区、长宁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
2温州市域外转运服务
计价说明:
1.收费按服务内容累计收取;
2.里程按上车地至目的地距离计算;
3.高速通行费、过路费、过桥费另收;

1.杭州中心城区转运费:4500元;

2.上海中心城区转运费:6000元;

3.温州市域外其他地区转运费:16元/公里;

4.呼吸机租赁费:800元。

温 州 市 急 救 中 心

二0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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