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委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温州和平整形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薛志辉 医疗机构地址:温州市环城东路312号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执业地点、诊疗科目 核准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薛志辉(刘照文) 核准变更后执业地点:温州市环城东路312号、市府路567号云帆商务中心2幢1-3楼 核准变更后诊疗科目: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门诊);整形外科专业 /妇产科;妇科专业 (门诊)/眼科(门诊) /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新增执业地点仅限开展美容皮肤科/妇科专业 (门诊)/眼科(门诊) /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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