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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92/2025-00082
组配分类 部门人事 发布机构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5-07-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浙江省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温州市)面试通知
时间:2025-07-17 16:30:38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 ]

各入围面试考生:

根据《浙江省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25年7月18日进行面试。具体面试入围人员详见名单(附件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及未作任何标记的面试通知书于2025年7月18日(周五)上午7:30前到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办公楼4楼(入口由西门进)面试候考413室报到。上午8:40前未到达面试候考室者,视作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请考生认真阅读《浙江省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温州市)面试考生纪律》(附件2),并严格遵照执行。

联系电话:0577-67861444;0577-88938550

附件:

1、浙江省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温州市)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浙江省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温州市)面试考生纪律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   

附件1

浙江省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温州市)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报考岗位名称

报考岗位代码

学历

1

羊海安

永嘉县鹤盛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03

专科

2

李志强

永嘉县鹤盛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03

本科

3

李俞橙

永嘉县鹤盛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03

专科

4

汪驰博

永嘉县岩坦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04

专科

5

施吉祥

永嘉县岩坦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04

专科

6

胡安

永嘉县岩坦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04

本科

7

陈洁颖

永嘉县岩坦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04

专科

8

吴千连

永嘉县岩坦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04

专科

9

夏子寒

永嘉县桥下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05

专科

10

蒋霞燕

永嘉县桥下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05

本科

11

李嘉南

永嘉县桥下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05

本科

12

郑志坚

永嘉县桥下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05

专科

13

聂子睿

永嘉县桥下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05

专科

14

周慧慧

洞头区鹿西乡卫生院

20250619006

专科

15

李雪均

洞头区鹿西乡卫生院

20250619006

专科

16

刘际特

泰顺县西旸镇卫生院

20250619007

专科

17

斯春昕

泰顺县西旸镇卫生院

20250619007

专科

18

陈雅婷

泰顺县罗阳镇新城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08

本科

19

张学涵

泰顺县罗阳镇新城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08

专科

20

严志伟

泰顺县罗阳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09

专科

21

曾维红

泰顺县泗溪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10

专科

22

陈棋

泰顺县泗溪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10

专科

23

邱佳晨

泰顺县泗溪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10

专科

24

王成麒

泰顺县仕阳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11

本科

25

刘惠萍

泰顺县仕阳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11

专科

26

王慧琴

泰顺县筱村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12

专科

27

苏俊鹏

泰顺县筱村镇中心卫生院

20250619012

专科

28

邢嘉宇

文成县珊溪镇卫生院(1)

20250619013

专科

29

韩睿熹

文成县珊溪镇卫生院(2)

20250619014

专科

30

屠宇浩

文成县珊溪镇卫生院(2)

20250619014

专科

31

陈灏

文成县珊溪镇卫生院(2)

20250619014

专科

32

周灏

文成县珊溪镇卫生院(2)

20250619014

专科

附件2

浙江省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温州市)面试考生纪律

一、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及未作任何标记的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点候考室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面试点候考室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不得穿着带有明显职业特点的职业装或制服。

二、考生报到后,接受候考室管理员核实身份校验证件,发现代考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将所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等,交由管理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领取。面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等,作零分处理(为避免嫌疑,请考生不要使用带耳机的各种电子设备)。

四、考生在管理员的组织下,抽签取得面试顺序号,按有关要求依次进入面试室接受面试。候考室及面试室严禁吸烟。

五、考生在候考室候考期间服从管理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上洗手间必须征得管理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带往。

六、考生不得将参考资料、纸张等物品带入面试室,不得将面试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面试过程中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不得透露与个人有关的信息,不得自报姓名(考生不得作自我介绍)。如误报姓名,主考官须当场指出,但让其参加考试完毕,采用100分制,其得分不得超过35分。核分员在评分表上写明情况并让考生签字。

七、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不得再回候考室。

八、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发现有其他舞弊行为的,按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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