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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3003440652111/2025-101042317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5-1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卫发〔2025〕68号 有效性
关于举办2025年温州市托育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4 17:29:0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 ]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教育局、总工会,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较强技能托育专业人才,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教育局、市总工会拟于2025年11月下旬举办全市托育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本活动旨在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建,系统提升全市3岁以下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速构建高质量托育服务体系,为擦亮“温馨善育”城市金名片、打造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注入强劲动能。

二、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联合主办,市妇幼保健院、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承办。

竞赛设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宣传及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竞赛工种

保育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2025年11月21日-22日;

竞赛地点: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

具体竞赛日程安排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竞赛内容

(一)保育师竞赛部分

本次竞赛以《保育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三级)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国家及省最新关于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南及标准相关内容。竞赛内容分为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综合能力3个模块。

1.专业知识。包括托育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婴幼儿生理和心理、营养喂养、安全照护、常见病和传染病,环境创设、儿童早期发展等专业知识。

2.操作技能。包括保育环境创设、婴幼儿生活照料、安全健康管理、早期学习支持、合作共育、培训与指导等操作技能。

3.综合能力。包含婴幼儿回应性照料、婴幼儿早期发展综合方案设计、团队协作及家托共育在内的综合能力。

具体竞赛内容、参考用书和评判标准等竞赛技术文件另行下发。

(二)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以《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等级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国家及省最新关于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南及标准相关内容。竞赛内容分为专业知识和技能模拟操作2个模块。

1.专业知识。要求参考《婴幼儿发展引导员(高级)技能等级认定理论鉴定细目表》。

2.技能模拟操作。包括孕期引导、发展测评与咨询、照护引导、发展引导等操作技能。

具体竞赛内容、参考用书和评判标准等竞赛技术文件另行下发。

五、参赛对象和参赛方式

(一)参赛对象。全市在卫健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幼儿园托育部照护工作人员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保育师: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本市从事托育服务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截至2025年10月31日,需提供单位工作年限证明)。不含各类院校教师和学生,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医护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托育服务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截至2025年10月31日,需提供单位工作年限证明),不含各类院校教师和学生,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二)参赛方式。参赛选手由各县(市、区)选拔后推荐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各县(市、区)组建一支参赛队伍,原则上每支代表队由领队及技术指导各1名、参赛队员6名(每个工种3名),共8人。为确保竞赛规模合理,部分地区放弃的参赛名额可适当调剂。

六、奖项设置

根据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的总成绩排名,每个赛道设置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设置团队组织奖若干。

个人总成绩前三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核准通过后授予“温州市职业技能带头人”,若有不符合命名条件的选手,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参赛人员竞赛期间用餐费用由组委会承担,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总工会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