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3440652111/2025-1010452159 |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 |
| 成文日期 | 2025-12-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温卫发〔2025〕7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统一编号 | ZJCC67-2025-0003 | ||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财政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根据育儿补贴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2月1日起废止《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温卫发〔2023〕46号)。
2026年1月31日前(含当日)符合条件生育的温州市一、二、三孩户籍家庭,可在2026年7月31日前通过“浙里办-温州利民补助”申领温州市一次性生育补贴,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资格。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