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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6-08-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6-08-21 14:55:04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点击: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11日至2026年1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卫健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26年4月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卫健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卫健委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牢牢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属性,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定整改方向。党委深刻认识巡察反馈问题的严肃性和紧迫性,第一时间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处室和下属单位具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细化任务分解,压实整改责任。严格遵循“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建章立制”的“六见”要求,针对25个具体问题制定115条整改举措,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可追踪、可问效、可考核。三是坚持动真碰硬,务求整改实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深入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推进,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问责追责23人,其中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6人、提醒谈话3人、通报批评2人;建立完善制度18项,其中新制定12项、修订完善6项;追缴违规资金29.44万元,挽回损失895元。

一、关于“统筹推进区域医疗高地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向质量内涵发展。制定《温州市临床专科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6-2027年)》,2026年新增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推进市体育运动医院建设并投入试运行,依托市中心医院推进脑科医院建设,于6月底正式挂牌成为“协作医院”。印发《温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五五”实施方案》,将支持温医大附属医院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纳入方案。制定印发《2026年委直属公立医院“强院行动”实施方案》,推进直属5家公立医院与高校建立紧密型附属关系,创新校地共管机制。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布局,市中医院六虹桥院区二期装修改造进入收尾阶段,水心院区正式启用,龙湾院区按协议做好平稳撤回准备。

(二)发展卫生健康新质生产力。制定《温州市推动科技创新培育临床研究型医院试点建设方案》,遴选6家试点医院,独创性设置临床研究型医院评价指标。3家医院已开展创新门诊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全力推动医院与高校、企业开展科研合作,市级5家医院今年共申报国自然143项,较去年增加82项。持续实施“名医温州汇”行动,新增建设30个名医工作室,累计建设283个名医工作站。出台《温州市卫健系统人才遴选管理实施方案》,探索“省编市用”“市编省招”等灵活用人机制,通过“省编市用”引进执行院长、学术院长6名。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市县均出台实施方案。

(三)补齐高品质健康服务供给缺口。深入分析健康浙江发展指数短板,制定系统性解决方案,“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等四个指标同比提升,2025年温州健康浙江发展指数同比提高1.16。制定并下发《关于做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工作的通知》,开展“健康科普行——万场健康知识讲座”活动169场,2025年健康素养水平达43.73%,同比提升1.3个百分点。制定健康温州行动——四大慢病防治行动(2025-2030年)20项主要指标,12个县(市、区)100%设置慢病防治办公室,2025年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持续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公办托位占比提升至25%。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率达100%。

二、关于“履行行业主管职能责任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医疗机构规范管理。下发《关于推进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对10家三级医院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专项指导,发现问题204个并逐一督促整改。完善质控体系,2026年新增3个市级质控中心,总数达49个。组织12个质控中心专家对13家医疗机构进行联合质控指导,发现各类问题553项并点对点反馈。印发《关于开展违规收费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市级公立医院已按要求规范收费。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累计清退预交金2671.68万元,惠及49.48万人次。

(二)强化医疗纠纷化解。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印发《2026年温州市平安医院建设工作方案》,全市医疗纠纷季度化解率达94.37%。联合市公安局对15家医疗机构开展“四不两直”暗访,23条整改意见已全部整改到位。聚焦一年以上遗留未化解纠纷,严格执行一案一策,全市重点医患纠纷存量从40件压减至9件。强化“诉转案”双向衔接,2026年上半年完成诉转案37件。聚焦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推行第三方见证模式30家。

(三)提升依法行政质效。下发《关于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的提示单》,实施医疗安全执法治理行动,市本级2026年上半年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6宗。全面推行执法溯源工作,组织开展法治与人文培训2次,培训293人次。开展常态化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累计出动监督员2277人次,取缔无证19户次,罚没64.28万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修课,开展精准分类培训11期。持续加大重大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格落实“应审尽审”要求。上线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审核制度及钉钉审批系统,实行四级审批。对19起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和1起行政诉讼败诉案件逐一复盘分析。

三、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卫生健康决策部署要求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制定《关于推进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6年新建急救站点2个,全市新增院前急救人员编制3个、新招聘3人。持续完善“疾控+监督”联动机制,整合形成8大类74项统一管理制度。获批全国首批市域疾控联合体建设试点,印发试点方案。成立温州市传染病监测预警中心,开展2次专题风险评估和6次月度风险评估。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已向省提交三甲评审申请。

(二)深化提升医改和基层医疗。成功获批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2026-2027年),中央财政补助12000万元。联合印发《温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实施方案(2026-2027年)》,制定18条重点任务。联合印发《温州市“三医”协同会商机制工作规则》。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血透中心建设各获国家补助100万元,推进3家国家级基层特色科室建设。6月12日委分管领导带队赴市医保局专题对接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事项。

(三)发挥智慧医疗作用。落实智慧健康站网点动态调整机制,对66个使用率偏低的站点进行调整移位。2026年1-5月全市智慧健康站累计服务59万人次,较上年同期增加2万人次。市级4家公立医院互联网诊疗24小时内响应比例达99%以上。完成263条预警信息闭环处置,完成药品与耗材预警模型触发阈值调整。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自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汇报会。对26名受诫勉及党纪政务处分的干部分类建立台账,明确帮扶责任人,累计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56场次,对24人开展回访和谈心谈话54人次。梳理2021-2025年受党政纪处分的20名干部的违纪行为,部署相关单位开展教育管理资料回溯自查。编发《医疗卫生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全市组织警示教育214场次、参与27697人次。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部署各直属单位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2300余人次参与学习。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清廉医院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严格医药代表管理并建立“一代表一档”备案制度,累计排查登记医药代表2807人次。市中心医院立行立改将委托第三方制作演示文稿费用全额退回国库,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制定下发《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负面清单的通知》。原疫情防控指挥部租用业务用房减少租赁面积约755平方米,年租金减少42.63万元。

(三)聚焦专责监督。配齐4名机关纪委委员,明确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机关纪检工作。委直属医院纪委书记已按要求轮岗。组织委机关全体职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18个处室109名干部梳理近200条岗位廉政风险。签订《医务人员廉洁从业承诺书》27910人,全市聘请行风监督员233人。

五、关于“部分领域廉政监管风险依然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下属基金会管理监督。修订完善基金会章程,将基金会业务范围拓展至全市,理事会人数调整为7名、监事会调整为5名,重大慈善项目认定标准由50万元下调至20万元。成立基金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与温州银行签订补充协议,纠正指定结算业务不规范问题。指导基金会修订《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单笔3万元以上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二)强化招标采购领域监管。依法解除与原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合同,重新制定遴选文件。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中医院依法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开展消毒供应外包服务采购。按照省财政厅通知要求,在评审现场严格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对平台预警的异常信息严格审查认定。就采购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异常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的警示函》。

(三)规范劳务站(公司)管理。深化市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明确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各医院以省药械平台招标价等为依据建立多维度定价参考体系,常规产品折扣率控制在25%左右。全面摸排卫健系统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兼任情况,3家存在问题的委属医院均已清理整改到位。印发《关于规范市属医院劳务公司运营管理的通知》,开展专项治理。

六、关于“内控制度执行存在明显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财经纪律。对超范围列支项目经费个案逐一调查整改,市第七人民医院热线运营费中列支聘用费问题已制定分步化解方案。完善加班审批和认定制度,并严格执行。市中心血站制定《无偿献血纪念品管理办法》,建立定期盘点机制。

(二)加强资产管理。原健康妇幼指导中心办公用房产权依法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市中心血站核酸基地3841.37㎡空置场地编制定制化改造方案,向多家单位调拨设备6批共204台。新冠疫情期间采购及受赠的过期防疫物资已研究同意报废处理。

(三)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对3家单位1043次出车未履行审批手续问题开展排查,对3名车队长进行提醒谈话。制定《关于加强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对市中心医院自查出的8笔与科研项目关联性不强的支出完成账务调整。排查履约保证金收取问题并明确后续管控措施。对3起浙政钉传输内部文件事件当事人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处分,制定《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保密工作规定》。

七、关于“班子自身建设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创新发展意识。印发《温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五五”实施方案》,将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东南沿海医学高地作为“十五五”期间重要战略定位。赴安徽省芜湖市、合肥市专题考察分级诊疗工作,起草《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若干实施举措》。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卫投集团有关事项处置方案。

(二)严格执行决策议事制度。修订印发《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范记录党委会会议内容,明确记录每位班子成员发言要点、不同意见、表决方式及最终决议,每次党委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八、关于“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统筹。下发《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临床重点专科人才团队建设的提示单》,36个市级及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已落实“1名科主任+2名科副主任+青年人才”配备要求。探索学术院长、学术科主任及双聘等人才引育机制,引进学术副院长4名。与市人才办联合出台《温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遴选管理实施方案》。下发工作提示单,督促修订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保障紧缺专业医师薪酬水平。

(二)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和队伍管理。下发提示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强化干部调整事前预审和过程把关。对4名副科级领导同一岗位任职超10年的问题分类分别处置。下发《关于开展市卫生健康系统返聘人员管理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全面清理整改违规返聘问题。下发《关于加强市级卫生健康系统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非必要不返聘”核心管理要求。下发《关于加强市级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工作提示单》,委属5家医院已更新院内管理制度。

(三)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补发2021、2022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文件,从2023年起将党建考核纳入综合考核体系。温州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完成换届选举。建立《2026年卫健系统发展党员指标分配评价优选方案》,督促涉事2家公立医院党委全面复盘查摆。将组织生活与党建机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建综合考核体系。部署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季度党员大会召开情况“回头看”,市本级卫健系统91个在职党支部均已按期召开党员大会。

九、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委党委会专题学习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已开展半年度卫健领域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专题研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年度综合考核。开展全市卫健系统舆情处置专题培训约90人参训,遴选25名骨干组建网评特战队。对7起重点舆情进行再复盘并落实闭环整改,今年累计处置涉卫健舆情48条。110个网络安全隐患已全部闭环整改到位。常态化开展宗教信仰排摸,自觉抵御宗教向卫生健康领域渗透,接收并办结市专项办5件交办件,办结率100%。

十、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洞头区为试点探索开展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人才“县乡村一体化”改革。县域五大共享服务中心2026年1季度提供诊疗服务65.60万人次,较上年同期增幅34.23%。牵头医院平均每月选派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86人次到基层驻点帮扶。检查检验共享互认平台覆盖全市247家机构,2026年1-6月互认103.81万项次。制定《温州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八个一张网”建设。组织实施基层卫生服务品牌建设“七大行动”,“温州家医”平台注册用户36.3万人。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清廉医院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对2021年以来廉洁相关投诉举报回溯排查530件。

下一步,温州市卫健委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一是持续推进问题销号。加强问题整改动态跟踪,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如期销号。二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注重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在“当下改”的基础上做好“长久立”的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三是注重推动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大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温州奋力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争创先行市提供坚强健康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8580058;邮政信箱: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0号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25000,信封上请注明“对温州市卫健委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wzwjwxczg@163.com

中共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委员会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