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校验结果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7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对达到校验期的医疗机构开展校验工作,现将校验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表。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12日 附表 机构名称 | 地址 | 校验结论 | 温州和平国际医院 | 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瓯越大道1929号(不含B栋1层北面局部,3层东北面局部的房产面积为2000平方米) | 合格 | 温州牙科医院 | 温州市府前街利府大楼一层123号、府前街利府大楼A幢201-1号、201-2号、202号、203号,瑞安市安阳街道万松东路66-1号(1-3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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