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3440652111/2025-1010502030 | ||
| 组配分类 | 发展规划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 |
| 成文日期 | 2025-09-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温州市卫生健康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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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复时间:2025年9月28日(温政函〔2025〕76 号)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分为温州市域及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层次包括温州市行政辖区全域;中心城区层次包括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的中心城区范围(包含温州市区、乐清市区、瑞安市区、永嘉县城等76个街镇)以及藤桥镇、山福镇、泽雅镇、鹿西乡等市辖区乡镇范围。 中心城区层次范围是本轮卫生健康设施布局的重点区域,也是本次公告的主要内容。 二、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对象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托育机构四类,其中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属于本次公告的主要内容。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为2021年至2035年。 四、规划目标 以打造“健康中国市域样板、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东南沿海医学高地、公共卫生安全城市”为目标,建成体系完整、功能互补、运行高效的现代化卫生健康设施体系。到2035年,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5张。 五、主要规划布局 1、医院 到2035年,中心城区层次重点规划医院85家,其中综合医院38家、中医类医院16家、专科医院31家。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到2035年,中心城区层次重点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20家。一个街道(乡镇)应建设一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同时,在人口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地区,建议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加以补充。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院前急救、采供血等机构。温州市设置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各1家;每个县(市、区)设置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各1家。温州市设置1家市级急救中心,市辖区外各县(市)分别设置1家急救分中心,下设若干个急救站。温州市设置1家市级中心血站,各县(市、区)可设单独的采供血机构,鼓励开展固定献血屋建设。 4、托育机构 到2035年,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数达到5.8个。温州市设置1家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分别设置1家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鼓励幼儿园延伸办托增加托位供给。 六、主要图纸 1、中心城区(层次)综合医院规划图 2、中心城区(层次)中医类医院规划图 3、中心城区(层次)专科医院规划图 4、中心城区(层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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