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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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委核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温州瑞锦护理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潘景敏(刘超) 医疗机构类别: 护理院 医疗机构执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前庄路65号1-4层(建筑面积3351.09平方米,其中地下室670.22平方米用于行政等功能用房)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医疗机构床位:108张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 社会 医疗机构服务方式:门诊服务、住院服务 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科目:内科 /康复医学科 /临终关怀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协议);临床微生物学专业(协议);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协议);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协议)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待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 诊疗活动);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 执业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4日 特此公告。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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