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委同意温州市廉政教育中心医务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注销医疗机构情况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温州市廉政教育中心医务室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00001733030290D4001
医疗机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23号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缪心军
注销时间:2026年3月3日
特此公告。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3日